|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KY.COM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23—24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三)根据原人事部《KY.COM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名单详见附件)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商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月16日至2月18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于2月16—18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2月16—18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2、今年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给予开元(中国)。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至2月2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从5月1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2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须另外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试资格人员名单由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确定。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领取时间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0591-87667921、87615694。
 
 附件: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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